2009年2月7日星期六

网上成交不买的投诉类型申诉或者提问请进。

网上成交不买:买、卖双方在淘宝上成交后,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购买或在7天内卖家与之联系却始终没有回音。即为“网上成交不买”。
如何投诉:如果买家拍下了宝贝却表示不买了,您可以先联系一下对方,如果联系不上您可以在“我的淘宝-我是卖家-已卖出的宝贝”里发起网上成交不买的投诉,并提供聊天记录截图等凭证,我们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的。
如何申诉:如果投诉正在处理中,您可以在“我的淘宝”>>“客户服务” >> “投诉/举报”;
进入投诉页面后点击“收到的投诉”>> “申诉”>> “详细内容”,然后点击“发表新看法”中进行申诉。
如果投诉已做出处罚,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,可以登录淘宝网后在客服中心留言给我们申诉。
致投诉方:您可以提供对您有利的凭证来进行投诉,并且写明您的投诉理由,提供相应的凭证来证实自己投诉的内容,比如旺旺的聊天记录等内容。如果您投诉类型错了,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,以便在投诉期内帮您更改正确的类型。该投诉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结果。
致被投诉方:您的申诉和提供的凭证将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,请您按如下的选项来进行下一步的申诉:
• 如果仍然希望和卖家交易,请马上和卖家联系;
• 如果您没有购买该卖家的宝贝,请您说明合理的理由,或者提供相应的截图证明。如果卖家投诉类型错了,也请您及时联系我们,以便核实情况。该投诉我们将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结果。
处罚细则:
如果买、卖双方协商成功,投诉作“撤销”处理。
7个工作日内,买家未申诉:如果买家在收到投诉起7个工作日,没有在投诉页面上有过任何申诉的记录或通过任何其它方式申诉,投诉系统自动作“公示警告”处理,并且限制出价权限7天。
7个工作日内,买家已申诉: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购买(例如:价格贵;已经买好了;已经不需要了等等理由),投诉作“公示警告3个月”,并且限制出价权限1个月处理。
投诉处理中如果与买家的固定电话、手机均联系不上的,投诉作“公示警告3个月”处理,并且限制出权限1个月处理。
如果买、卖双方正在协商交易问题,或者买家拍下后不履行交易,但是态度较好,愿意和卖家协商沟通,投诉作“公示查看”处理,并且限制出价权限7天。
如果买家解释没有汇款的原因,或者因为未及时联系卖家导致没有成交,但是态度较好,买家最终表示会继续履行交易,投诉作“撤销”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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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淘宝,购物经验分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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